花蓮地方法院法官陳嘉瑜不信任與共同審判花蓮前市代黃枝成恐嚇案的庭長陳世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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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證實就傳述陳世博涉嫌收賄;陳嘉瑜遭花蓮地院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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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被司法院調職屏東地院;陳嘉瑜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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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司法院職務法庭請求確認警告處分影響審判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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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被判決敗訴。
職務法庭之前裁定停止執行陳嘉瑜的調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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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目前仍在花蓮地院服務,但在本件判決出爐後,即須調往屏東地院任職。
陳嘉瑜主張,花蓮地院對她的警告處分,影響審判獨立,但職務法庭認為沒有。判決指出,她在未查證屬實前,即指摘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事,花蓮地院因她言行不檢而做處分,屬於「外部秩序」職務監督,與審判核心無關,不會影響審判獨立。
另就陳嘉瑜請求撤銷司法院將她調往屏東法院的調動處分部分,職務法庭認為,司法院將陳嘉瑜調離發生紛爭源頭的花蓮地院,符合法官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