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訂自治條例規範無柱式共享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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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五都除了台中暫不開放無柱式共享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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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訂定自治條例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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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四都正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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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雄甚至要全面性管理單車、機車、汽車等共享運具。台北市交通局日前規劃「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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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邀請專家學者、YouBike、oBike、V Bikes、WeMo Scooter、iRent和運租車等業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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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下月底前送市政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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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11月初送議會審議,若通過審議,預計明年春節後實施。參與討論的業者,關切使用權利金計算方式,擔心太高恐難以營運;交通局長張哲揚說,共享單車、機車與汽車管理方式雖有差異,但使用者付費、須規畫停放區等概念相同。桃園市交通局主任秘書熊啟中表示,共享載具是未來趨勢,但不能帶來亂象讓大眾權益受損。桃市府研擬「公共自行車營運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業者得擬定配套措施,並與市府達成協議才能進駐桃園。台中市目前不打算開放無柱式共享單車,因此也未研擬自治條例。倘若有業者想進軍台中,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說,到時等業者把營運、管理計畫送審時再議。台南市無柱式共享單車管理草案,主要規範業者提供保證金及固定停車空間,另規定單區投放車輛上限,希望每區至少有兩家競爭,提升品質。交通局科長莊惠忠說,國外無柱式單車已開發出「電子柵欄」管理方式,車輛須停在特定空間,才能感應辦理借還車,業者可朝此方向管理。高雄市交通局表示,除了共享單車,台灣未來還會出現共享機車、汽車,因此研擬 「高雄市共享車輛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全面性納管,希望能夠在議會本會期審議通過。交通局指出,共享運具最為人詬病的是占據公共空間營業,把內部成本外部化。條例規範共享運具業者須獲許可才能營運,並要繳交權利金、保證金,不能再「免費」使用公共空間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