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大飯店董事長黃春福(中)欠稅三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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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他發出禁奢令。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美麗華大飯店董事長黃春福欠稅三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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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對他發出禁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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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他購買二千元以上商品、禁搭計程車和高鐵;台北分署鼓勵全民監督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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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到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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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聲請管收三個月處分。依禁奢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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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福每個月生活費禁止超過二萬四千元。黃春福在二○○二年以四十五億元出售美麗華大飯店土地給國華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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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逃漏二億六千萬元綜所稅,連同罰金共欠稅三億七千萬元;黃打行政訴訟敗訴定讞,二○一○年被移送行政執行署。黃被移送後與執行官談償債計畫,表示現有資力不足,除掏些錢繳稅,行政執行官也執行他的有關資產,陸續徵收四千六百多萬元,但滯欠金額仍多,被專案列管為欠稅大戶;黃的禁奢令,會持續到繳完稅費結案才會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