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去年偵字案達四萬五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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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位檢察官每月要查辦一百件案子。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今年各級檢察署檢察官申請轉任法官數字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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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一名檢察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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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接案平均一件賺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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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辦一件案子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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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遷與福利也不如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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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歸去。偵辦多起食安案件的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鄭智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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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未注意年底未結案數字,被法務部盯上減薪俸,讓他萌生退意;行政事務管考體制不合理,會扼殺檢察官辦案熱忱。 他表示,檢察官是廉價勞工,每月最多一萬元加班費,六日加班「奉獻給國家」,當律師可自行挑案,工作量降低許多。北部多位檢察官說,現實上檢察官是「結案機器」,工作量大造成身體、心理多重壓力,對外是國家執法者,辦公室內則天天面對案卷,好像工廠「作業員」。他們表示,民眾對檢察官要求日增,言論自由意識抬頭,網路使用者公然侮辱、加重誹謗案件變多;網路支付、互動線上遊戲紛爭也都告進地檢署,違法要件不足的案子一堆,「檢察官好像一張濾網」。以北檢為例,十多年前一年「偵」字案二萬多件,二○一三年三萬八千件,到去年偵字案已達四萬五千件。而全北檢只有六十一名偵查股檢察官,要消化所有案子。除負責特殊業務的檢察官,一個人每月要查辦一百件案子,年輕檢察官月俸十萬多,「等於辦一件案子代價才一千元。」同樣從嘉義地檢署出走的王振名說,年金改革、工作成就感與待遇不成對比、勞逸不均等,是加速檢察官想轉換職場原因。他以自己為例,提早退休海闊天空,過去在地檢署每月案子超過八十件,當律師後處理案件不到五成,收入還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