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縮短都更行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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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都市更新處訂定「自行劃定都市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地主現在申請自劃更新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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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新法上路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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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由都更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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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碼可省下6至8個月審查時間。
都市更新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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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劃更新作業須知最快明年元旦上路。
目前整個都更程序大致分為都更單元劃分、更新事業概要、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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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最後的申請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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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施工等階段。都更單元劃分又分為公劃更新、自劃更新2種,其中自劃更新只要1位土地或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的同意書,即可申請。
不過,地主現在如果要申請自劃更新,除檢送計畫書外,還需經都市計畫委員會初步審核。都委會平均每月排1次,若遇鄰地抗議,還需再協調,一來一往間耗掉許多時間。
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表示,為縮短行政流程,新訂的自劃更新作業須知,地主若有意申請,不須再經過都委會,只要由都發局就自劃更新單元的12項指標、是否妨礙鄰地無法更新等元素進行審議即可,預計可省下6至8個月的審查時間。
此外,新作業須知實施後,不同地主可申請劃不同單元,單元間可以重疊。
林崇傑表示,由於自劃更新只需一位地主同意就可申請,但都更走到最後,有時不一定成功,卻因更新單元已劃定,其他地主縱使有別的想法,想找其他建商合作,都無法實施,因此新作業須知才會允許重疊。
林崇傑表示,為了保障民眾權益,目前已經公告的自劃更新單元,須1年後才可以接受新的申請。換句話說,最快103年,新的都更單元才可以和原已劃定的都更單元重疊。
民眾若有都更相關疑慮,可電洽2321-5696,或上都市更新處網站(http://www.uro.taipei.gov.tw/mp.asp?mp=11801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