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前投保旅行平安險再「附加」旅遊不便險已成趨勢。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灣人出國前投保旅行平安險再「附加」旅遊不便險已成趨勢。但產險業的海外個人旅遊不便險內容差異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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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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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決定「一統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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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規定海外旅遊不便險基本承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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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有旅程縮短保險、班機延誤保險、行李延誤保險、行李損失保險這四項。各產險公司旅遊不便險保障範圍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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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費者向金管會反應,為何同樣都是旅遊不便險,內容卻差很大,有些只保三、四項,有些承保範圍卻多達十幾項? 保險局因而指示產險公會,依基本承保範圍、保障項目擴大、班機延誤起賠點最低標準、與信用卡旅遊不便險整合等四大標準,重新檢討海外旅遊不便險;產險公會已擬出最新修訂版本送保險局,待保險局在今年底前核定後,將公布實施。據了解,產險業對旅遊不便險基本承保範圍最大共識是,應有旅程縮短保險、班機延誤保險、行李延誤保險、行李損失保險四項基本保障。業者說,若是「全餐型」旅遊不便險,保障範圍可能有行李延誤、行李損失、班機延誤、旅行文件損失、旅程縮短、旅程更改、探病或處理後事、海外緊急救援費用保險、遺體運返費用、子女看護費用、旅行法律責任保險金、劫機補償等十多項。但據調查,民眾最常申請理賠的就是「班機延誤補償」,其次為行李延誤相關,因此建議基本承保範圍要有四項。但在基本四項之外,各公司可自行擴大承保範圍。至於班機延誤「起賠點」最低標準,產險公會建議「最長不能超過六小時」,即班機延誤達六小時,各公司旅遊不便險一定要啟動理賠。但班機延誤起賠點沒有最高標準,即各公司保單可短於六小時要求,例如只要班機延誤三或四小時即可理賠。但起賠時數越短,保費通常比較貴。保險局雖然希望產險業的個人旅遊不便險保單內容,能與銀行刷卡附贈的旅遊不便險整合,但雙方都希望有差異。產險業者說,若個人旅遊不便險與刷卡買機票獲贈的旅遊不便險內容完全一樣,民眾反而無選擇性,且會造成重複投保但最後可能只理賠一張保單,反而對消費者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