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有人格權 玩遊戲罵「腦殘」有罪

網路遊戲罵人有罪法官說法資料來源/士林地方法院 製表/李承穎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洪姓男子玩網路遊戲「英雄聯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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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電腦配對與陌生玩家組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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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對方技術差而輸了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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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聊天室中罵對方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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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公然侮辱;他辯稱「一個網路帳號不具有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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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認為網路世界是真實社會的延伸、網路化身的名譽權應受法律規範,判洪拘役卅日、得易科罰金。網友在網路遊戲中謾罵,遭控妨害名譽的案件屢見不鮮,但法官在判決書中詳細解釋「網路世界與真實世界的關係」相當罕見。法界人士認為,早年司法界很少把「帳號」當成「人」,因此總是不起訴或無罪;士林地方法院這個判決對保障虛擬世界的名譽權下了很好的註解。這宗網路糾紛發生在去年七月十二日,洪姓男子被控妨害名譽出庭時,辯稱直到開庭才知對方是彭姓男子,他認為建立帳號僅需卅秒,不需知道對方是男是女,就如一輛腳踏車不會有名譽,一個網路帳號根本不應獲得「身為人的權利」,不該受有人格的保護。但法官指出,網路科技顛覆過往社會生活需透過真實見面才能往來,人可以透過網路下單買賣交易、傳遞訊息,顯然網路世界已非虛幻世界,「極端延伸了個人在新社會領域中扮演新角色的可能性」。個人在網路以匿名和假名與他人互動和往來,其他人雖然不知道真實身分,但是在網路所化身的身分地位,來自創造者自身的努力,以各種競爭或互動建立起專屬的人際關係和聲譽,雖然網路與真實社會生活享有的權利義務不盡相同,但不代表在網路世界努力建立起的聲譽不該保護。法官認為,英雄聯盟是多人線上戰術遊戲,可匯集不同地區玩家參與,每個賽季均有世界大賽,每場遊戲對戰輸贏均會核算積分,也有檢舉系統管理各帳號言行;累積積分的等級從低至高分為銅、白銀、黃金、白金、鑽石、菁英及大師,也是在這「新社會領域」中的身分地位。告訴人彭姓男子創立的帳號在白金第三區間,顯然已長時間使用,並已建立專屬聲譽和評價,因此,洪留言張貼「腦麻、你他媽腦殘、還留下你這垃圾禍害人間…」等語,不論在真實社會與網路,都有貶損他人人格意涵,構成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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