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63歲工頭蔡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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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間因雇用的工人陳姓男子工作打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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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勸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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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而在工地以「給你爸回家給人幹」等穢語當場開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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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對方報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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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承認一時氣憤爆粗口,高雄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他罰款新台幣7千元。
高雄地方法院調查,蔡姓男子今年5月間在前鎮區1處工地,因雇用的工人陳姓男子工作不認真,常打混摸魚,影響其他同事工作,甚至可能造成危險,經現場監工多次勸告無效,蔡姓男子接獲通知趕到後,憤而以穢語當場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