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查凌虐? 軍法單位技巧性迴避

為偵辦洪仲丘案,

無骨鳳爪

,軍檢昨天函送269旅政戰主任陳毅銘疑涉湮滅證據部分到桃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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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他」字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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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洪案真正的主軸─凌虐的部分仍留在軍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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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靠第三方介入以弄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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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段距離。
軍檢昨天函送陳毅銘疑涉湮滅證據部分到桃園地檢署,洪仲丘案看似露出第三方介入的曙光。不過,軍檢只函送陳毅銘疑涉湮滅證據的部分,而且這部分還是立委很不精準的爆料,真實性存疑,桃檢是分「他」字案偵辦,也就是不成熟、存疑的案件,至於最受外界關注、洪仲丘是否被凌虐的部分,仍留在軍檢偵辦,因此要想弄清真相,可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未來桃園地檢署是否能介入偵辦洪案主幹、該負責哪些部分、是軍檢或桃檢主導偵辦、雙方任務如何分工、職權如何劃分、強制處分由誰下達、起訴由誰負責等,都是問題。重點是普通法院對軍人犯凌虐部屬罪無審判權,而且人都押進軍事看守所,桃檢根本不可能起訴,因為法院會直接判管轄錯誤,日後如何協調,還有得喬。
洪仲丘案律師團認為依刑事訴訟法,只要有犯罪嫌疑,檢察官就要主動調查偵辦,包括救護車沒有鳴笛、速度疑過慢、體檢報告由誰經手研判等,都可能與非軍職人員有關,軍檢應主動協調地檢署偵辦。
國防部也曾表示會和法務部協調共同偵辦,不過沒說明那些部分可共同偵辦,法務部次長說了真話:洪仲丘命案部分,仍屬於軍事法院管轄,除非軍方提出要求,法務部才會全力協助。
綜合觀察,陸軍下士洪仲丘案能否比照江國慶案引入第三方偵辦?軍事最高檢表示,兩案性質不同,如果於法有據,軍法單位樂意和司法單位配合。這個「於法有據」,等於技巧性迴避司法單位介入,因為事涉管轄權,司法單位對軍人犯軍刑罪件根本沒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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