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摔出車外的大河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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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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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歪了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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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奄奄一息倒在人車通行的大馬路上好幾小時。這種堪稱世界奇觀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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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報紙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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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民眾為這隻河馬著急、心疼。牧場主人顯然嚴重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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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卻僅以「研擬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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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請裁處」制式回應,毫無主動關切之情。
「河馬傷臥大街」,在任何國家都是罕見的景象,而這隻河馬的處境,正是台灣多少受虐動物的命運寫照!社會上關心動物的民眾不少,但多數人熱心有餘卻幫不上忙;相形之下,不尊重生命、利用動物牟利後「用完即棄」的惡劣飼主,卻是四處可見。更惡劣的,是主管機關「不告不理」的冷漠態度,手上有法條,心中卻毫無維護動物福利的積極作為。今天是這隻受傷河馬倒臥大街的奇景成為新聞,先前則有把老弱病狗大批棄養於河川地的犬繁殖場,有誤觸捕獸夾而斷肢殘障的社區動物,有難以改變「十二夜」命運的收容所貓犬,有送出國領養才得以重生的「台灣流浪狗在美國」的故事……。
台灣真成了動物的「悲慘世界」嗎?台灣已經變成喪失「不忍人之心」的社會嗎?
動物命運的問題,追根究柢,就是人們怎麼看待生命的問題。文明社會將動物視為「生命」(beings),台灣社會則有很多人仍把動物當做「東西」(things),年年舉辦的神豬比賽、當眾砍雞頭發誓、乃至以戲虐動物為標榜而招徠遊客的遊樂園,反映的都是同一種態度。近年來,號稱人文素質升高成為台灣標幟的風氣流傳,社會上籲請愛護動物的聲音也漸漸多起來。作家九把刀監製的電影「十二夜」撼動人心,立法院朝野協商日前對「動物保護法」修正案達成共識,新聞報導流浪動物在兩年後應可達到「零安樂死」的目標。
這看似台灣動物保護觀念向前邁進一大步的里程碑,但觀察一下當前動保法「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景象,現在修法還未通過,已聞農委會和地方政府的反彈聲不斷,也有人判斷將來會出現寵物棄養潮,收容所裡動物暴增而病餓咬死的「不安樂死亡預言」不斷,令人思之不安。換句話說,如果徒然修法卻無力執行,甚至尚未完善「上有政策」,就已見官僚機構開始「下有對策」。就像那隻可憐的河馬,據報導是多年前從高雄市府推給台中縣府,再淪落到所謂私人「牧場」去「受託照顧」,如今重傷倒臥路邊寧非可預見的下場。至此,各方還在推卸責任,河馬一摔再摔,主管單位還在「宣稱」開罰,這些官員心中可曾有一絲「不忍」?
台灣的動物保護要從根做起,縱然難以一蹴可幾達到像德國那樣將「動物權」入憲的地步,但從教育、制度、社會共識、主管機關心態等方面,都必須同步革新才行。例如,「不要棄養動物」不應只是口號,而是要從收養動物的源頭就開始建立「收養一條生命」的觀念和制度。如果真有「動物也是一條命」的概念,可能放任養殖場到現今台灣這般為所欲為、乏人監管的地步嗎?
農委會和地方政府不會不知道,許多養殖場猶如人間地獄的景象;整天出國考察的官員,也不會不知文明國家監控領養動物程序嚴格可比領養小孩一般。不僅如此,國外地方政府設置有「動物警察」,隨時出動嚴查虐待動物行為,違反者施以刑責、罰款或再教育,凡此事例所在多有。這些「別人能,為何台灣不能」的例子,歷歷可考。在民間,台灣有許多動保團體、救援組織、社區愛心媽媽,以微薄的私人力量投注於動物的照顧及救援;但這些民間力量,要制止冷漠惡意的飼主,或喚醒顢頇冷漠的官僚機關,卻有如杯水車薪,讓人扼腕。
《動保法》修正案若真能通過,我們仍寄望農委會,能揮別過去被民間監督團體視為隱匿禽流感疫情、充當不肖糧商混米惡行的門神、對狂犬病防疫一知半解束手無策、坐視各地動物收容所地獄景象等等怠惰紀錄和惡劣名聲,成為保護動物、積極作為的主管機關。台灣要重拾「不忍人之心」,有此愛惜生命的人性普照,才有資格宣稱「最美的風景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