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民劉男積欠地下錢莊款項,
,夥同表弟溫男,
,前往新光三越百貨地下停車場,
,持玩具槍脅迫胡姓婦人交付1萬2000元,
,再恐嚇「要再拿出50萬元,
,不然要把妳帶到汽車旅館拍裸照」,
,強押被害人至銀樓刷卡購買19萬餘金飾交付給他,台中地院昨依強盜罪將劉男判刑8年3月。,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