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愛佳及林益世舅舅銀行保管箱扣得台幣1580萬元,預防保健,特偵組宣告沒收。
林益世案發後,電腦刷卡鐘,特偵組總共從林益世的親人帳戶及保管箱中,電熱墊,扣查台幣4800萬元、美金35萬6500元及人民幣21萬元,製氧機,另在林妻彭愛佳及舅舅銀行保管箱扣得共台幣1580萬元部分,識別證帶,特偵組認為,識別證套,因林益世無法合理說明財產來源,背架,被視為來源可疑的財產,樟芝,成為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首件起訴案例,同時依規定予以宣告沒收。
至於未扣案與遭焚燬的台幣300萬元、美金95萬元部分,特偵組將依法予以追繳。
特偵組是於今年7月扣查彭愛佳於台銀分行保管箱中的美金31萬7500元、台幣1100萬元,中信銀分行保管箱950萬元,台幣620萬元、美金3萬9000元、人民幣21萬元,之後,林母沈若蘭主動提交,以行李箱原藏放水池中的1800萬元,後再於彭愛佳在國泰世華銀行的分行保管箱扣得台幣330萬元,總共查扣台幣4800萬元、美金35萬6500元及人民幣21萬元。
特偵組說,其中台銀分行的美金31萬7500元、台幣800萬元及扣得沈若蘭提出的1200萬元為本案的賄款,將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至於未扣案的台幣300萬元,與遭焚燬的美金95 萬元,將依法予以追繳。
特偵組調查,另在中信銀分行扣得的950萬元、扣得沈若蘭提出的300萬元,及國泰世華銀行分行的330萬元,分別是林益世近3年度財產來源不明的款項,總共1580萬元,因林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被列為來源不明財產,將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
特偵組說,在中信銀保管箱扣得的台幣620萬元、美金3萬9000元、人民幣21萬元,由於保管箱是在98年時即申請承租並存放款項,認為這些款項與本案無關,也不是來源可疑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