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2年前獲悉16歲女高中生「小夏」與網友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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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要求「小夏」與他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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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他調解糾紛的代價。2人在女方家發生性關係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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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夏」平日睡覺都開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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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卻關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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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父親覺得有異進入女兒房間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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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女兒與林男赤裸在床而提告,台中高分院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刑10個月。
林男(31歲)否認與「小夏」發生性關係,辯稱進入「小夏」房間後,對方自行脫掉衣物,過一下子,女方父親就走進來了,他根本沒有對女方怎麼樣,對方父親以這件事情,向他的家人要錢,懷疑遭對方「仙人跳」。
「小夏」的父親證稱,當天凌晨起床上廁所,看見門口停放一輛自用小客車,又看到女兒房間燈光熄滅,因女兒睡覺從不熄燈,就進入女兒房間,並把燈打開,看到林男與女兒都沒有穿衣服,林男壓在女兒身上做性交的動作。
合議庭查出,當時女方父親大喊「你給我出來」,林男著內衣褲走到三合院廣場,並當場向女方父親下跪道歉,長達2個半小時,若是「仙人跳」,林男應保留證據自清,據理力爭,焉有2度向女方父親下跪道歉之理,且測謊呈不實反應,因此認定他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