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劉姓男子去泰山一家修車廠,
切削油
,花200元更換離合器油,
刀具櫃
,事後修車業者經劉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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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車子開往山區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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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回廠後引擎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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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男得另外花17萬7000元更換引擎。
劉男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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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沒盡檢查義務就亂開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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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會導致車輛受損,
冷凍櫃
,向消保官提出申訴;業者反駁是劉的機油有問題才導致引擎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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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協商破裂恐對簿公堂。
劉男氣憤地說,日前因離合器油需更換,將車開往修車廠,換好油後,對方提議試車,「轉個幾個彎車子就發出怪聲,一檢查,引擎壞了。」
修車業者陳先生表示,車子出問題與換離合器油無關,是因為劉使用不好的機油,且機油不足,才會導致引擎損壞。
陳先生說,自己也有一台一樣的車子,「如果機油正常,照那天開山路,是不會有問題的。」因此不願賠償,他認為是劉的車有狀況在先,「自己車況要了解,也要負責任。」
劉男後來向市府消保官申訴,由於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協商破裂,劉男表示將採取法律程序。
消保官周繼雄表示,修車業者是專業人員,試車時應先檢查車況,如果試車發現引擎有怪聲,還是繼續高速駕駛,導致引擎受損,業者應該賠償消費者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