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將薪資所得扣除額及身障扣除額提高為十二萬八千元、單身標準扣除額由現行七萬九千元調高至九萬元、夫妻合併申報的標準扣除額由十五萬八千元調至十八萬元。 此外,
,也新增俗稱「富人稅」的條款,
,將綜合所得稅的課稅級距由現行的五級調為六級,
,針對高所得者,
,凡綜合所得稅淨額超過新台幣一千萬元的部分,
,原本40%的稅率將提高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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