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年限從四十年、五十年到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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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不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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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會不會有一天得開出一百年的地上權才有人要標?都市更新案爭議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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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案讓全國都更幾乎停擺;再來一個政府與聯合開發也失敗的案例─美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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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傷力更驚人。
政府借力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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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原本該是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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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三贏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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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在台灣的路都被堵死?接下來,沒有錢的政府,究竟該如何執行公共建設?
究其原因,政府不僅沒錢,現在還沒地。想做建設,要透過民營業者提供資金,卻強制徵收民眾的土地,恐怕才是三贏策略變成三輸的主因。
政府開發、興建公共建設,原本是值得期待且鼓勵的美事,但這幾年房地產價格高漲,土地重劃、都市更新、聯合開發案等往往涉及龐大利益,背後又牽涉著許多人的分配權益,才引發外界的不信任與質疑。
尤其,早年房地產市場還很溫吞的時候,政府有地、開發商有錢,政府出地換屋換建設、開發商出資出力得利,原本是很公平的「交易」。但問題在於,政府的土地來源為何?公共建設得利者是誰? 尤其是土地大都來自徵收人民的私有財產時,問題就更大更複雜。
以「美河市」為例,廿多年前政府低價徵收時,名義是做公共設施,但實際用途卻是交由民間開發商興建住辦大樓,當時被低價徵收土地的地主自然心生不平。
其次,不少建設的用途與作用對民眾其實不全然有利,也不在原本的都市計畫範圍內。有些建設則根本是半路殺出,並沒有任何準則與依據,卻強制徵收人民土地,中間的程序不夠透明,人民自然無法信服。
最後,房地產市場飆漲後,建設背後藏著更龐大的利益;而建設效率低落、延後,使得建設前幾年的估價與目前價格差距太大,利益分配不均問題加劇,也激化人民、開發商與政府間的三方衝突。
就像學者章定煊所說,政府已喪失與民眾互信的基礎,如果無法重建讓人民公開審查的機制、建立公開透明的流程,未來無論何種公共建設,要用何種名目徵收土地,都會愈來愈難;對立加劇,台灣將很難再有新的與好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