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日前向北市府社會局申請身心障礙者照顧費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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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回覆審核結果的公文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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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有四個發展遲緩兒童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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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直呼「太離譜」。
「很遺憾發生這樣的事。」社會局長江綺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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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廢紙印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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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了節能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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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一個環節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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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個資外流,她對個資被外洩的兒童覺得很抱歉,是社會局的錯誤。
這位市民表示,社會局公文以回收紙列印,最後一頁背面蓋了藍色「作廢」印戳,他細看才發現,該張回收紙是社會局發文簽收清單,上頭還有發展遲緩兒個人資料,列印時間為民國100年,還註明頁次為7頁中的第7頁,「感覺很不好,我的個人資料會不會也印在回收紙上,寄給別人?」
「在市府內部傳來傳去都不恰當了,更何況還寄給民眾。」這位民眾說,個資法早已上路,公務機關因過失造成個資外洩,市民可依法要求賠償,或依實際損失提出民事求償。
他說,市府如何銷毀含個資文件,應早有一套程序,怎麼還會發生這麼扯的事?
回收廢紙個資「全都露」,社會局得知後很驚訝,清查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社會局身障科長尤詒君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後,為避免個人資料不慎洩漏,北市府已修改電腦系統,寄給民眾的公文,都會隱藏部分身分證字號,沒想到遺漏了清單部分,才會讓個資曝了光。
至於兩年多前列印的資料「重現江湖」,尤詒君說,為方便勾稽,發文簽收清單紙本會留存兩年以上,之後再銷毀,很可能是同仁蓋作廢章時,未發現上頭有個資,以致當成廢紙回收使用。
尤詒君說,民眾申請補助費用時,提供的資料尺寸不一,社會局通常不會丟棄,而是委託身障派遣人員或以工代賑的臨時工,黏貼在A4紙上,再寄還民眾。
「非常抱歉,我真的難辭其咎。」尤詒君說,身障科的公文一年就有六萬件,因應個資法上路,社會局曾進行人員訓練,但忽略了派遣人員這一塊,除了盡快修改電腦系統,也會將派遣人員納入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