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籲:非必要美容 應受消保法規範

近來美容醫學(一般所稱醫美)、微整型盛行,

桃園短期看護

,但效果不如廣告宣稱、術後產生傷害或後遺症、課程中途解約退費等消費糾紛層出不窮,

深焙咖啡

,消基會呼籲衛福部對於非必要的美容行為應歸類為商業消費行為,

嘉義居家照護

,並應受消保法規範,

祝壽

,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同時,

斗六霧眉課程

,也提醒消費者診療前必須先詢問清楚各項細節,

汽車收購平台

,以避免不得已需停止課程時,

指揮棒

,卻發現得付出高額金額。
自2009年至今消基會受理的美容醫學類申訴案件已達77件,

二手車估價

,其中爭議最多的案件為收費爭議,如價格不實或終止服務退費問題等,高達28件。
自今年截至3月已受理12件美容醫學類申訴案件。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美容醫學糾紛的申訴案已有逐年增加的趨勢,除了收費爭議占比最高外,次多爭議主因為醫療過程不當造成其他後遺症和傷害,第三高的爭議則是醫療器材或治療無效。
雷立芬舉例說,有消費者購買單次療程費用為2500元的課程,買十堂送兩堂,總計2萬5000元,但在進行一次療程後,因發現療效差強人意要求刷退改購買已使用的單堂課程,業者卻告知消費者,購買單次費用為5000元,並非2500元,課程費用立刻翻倍漲。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建議,消費者在購買療程時,一定要和業者簽訂書面契約,明確約定購買價格和單次價格,以便於發生退療程時可作為退費標準。
此外,張智剛也呼籲,衛福部應明確將包括眼部整形、抽脂、拉皮和胸部整形等此種非必要的美容行為歸類為消費行為,並盡快制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記載事項或其他相關法規規範,加強對美容醫學者的管理。,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系統建置
網路行銷
網頁設計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專業社群行銷
網路行銷顧問
網路代銷
SEO優化
關鍵字如何操作
便宜網站
SEO達人
台中操作排名
行銷達人
虛擬主機租賃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台中行銷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專營FB粉絲團
客製化網頁
社群行銷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