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喜歡到大醫院看病現象存在已久。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昨閱聯合報頭條報導衛生署使用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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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大醫院減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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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健保不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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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請從長計議。個人住在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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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病當然在地方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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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跑到城市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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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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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花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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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則年老行動不便,萬一閃失死了還好,如果跌傷,轉輾病床更是叫苦連天,哀哉! 為什麼要上大醫院就診?需要所致!以個人經驗,民國八十年患了重症肌無力,嘉義地區好像連一位神經科醫師也沒有,不到北部就診開刀,又能如何?第二例:民國一○二年突發走路偏頗不穩。當時村裡已有兩位神經內科醫師,立刻就診,第一位收了掛號費卻沒說什麼,只好離開。到第二位就醫,即開了重症肌無力的藥,延到一○三年情況都未改善,跑到大醫院看病,說了病況,醫師立判不是腦瘤就是中風,檢查果然是腦瘤。轉到北部開刀,但已誤診、延診,迄今後遺症煎熬中。請問衛生署的健保是要救人?害人?我倒希望像傅達仁先生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