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黃士修(右)。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在大家共同努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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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核養綠」公投獲得民眾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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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票跨過公投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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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票近五百九十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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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全部選舉人數近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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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四百萬不同意票的一點四七倍。電業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將在公投結果公告第三日起失效。這樣的結果與其說是擁核方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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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說是全國近三成的選民不信任政府的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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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計代價的非核家園不是全民共識,民眾期待的是政府放棄意識形態,務實的規畫能源政策。 最近半年政府的能源政策已經到了荒腔走板的地步,海上風電的躉售價格遠遠超過國際行情;先是堅持興建深澳燃煤電廠,後因新北市的選情告急,可以在一夕間宣布放棄。同樣的,為了台中選情,在未做詳細評估前,即宣布台中火力四部機組提前停止運轉;這些電力缺口都由燃氣發電來填補,又無法交代天然氣接收站興建的問題,會破壞千年藻礁的觀塘第三接收站的環評,在大幅縮小規模後,強行過關,後續的第四與第五接收站還不知道會遭遇什麼樣的抗爭。「以核養綠」公投案的通過,政府有個下台階,順勢重新評估能源政策,期待政府應該立刻停止將核燃料運到國外;規畫核四廠解封存與進行燃料裝填,往商轉邁進;評估現有核電廠執照更新的可能性。將核能發電納入中長程的能源規畫,為國家社會省下上兆元的支出,用於綠能發展;持續使用核能可以確保電力的不虞匱乏與電價穩定,也可以降低空氣汙染。行政院發言人第一時間對公投結果的回應,卻是罔顧近六百萬人民的期待,蠻橫表示「核一、核二、核三延役及核四商轉已來不及,二○二五非核家園的目標不變」,理由是「核一與核二廠除役在即,已來不及申請;核三廠則是要在一○八年前提出申請,但申請的作業評估時間要四到五年,時間上已來不及。」她不知道核一廠研議報告已完成審查,核二研議報告已完成,台電隨時可以送出。核電廠延役提出申請的時間屬事務性的條款,規定在核電廠的執照審查辦法中,變更不需要立法程序,只要主管機關改變即可。她又說,「台電在今年評估,核四商轉需要六到七年」,所以無法在二○二五年前運轉,我認為這是台電管理階層揣摩上意的結果,一旦政府變更政策,會有更務實的數據。「以核養綠」概念的推動,廢除電業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只是第一步,如果政府蓄意忽略公投結果,我們會繼續推出其他公投案,於二○二○年總統與立委選舉中公投,六百萬張選票的重要性不言可喻。公投會耗費大量經費,也會造成社會的撕裂。我們不願意,但是為了貫徹六百萬人的期待,我們有責任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