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陳福來分別成立大富淶國際公司、中台製酒公司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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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頭當負責人並用濃縮葡萄汁調製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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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充澳洲進口出售8萬多瓶。新北地院昨天依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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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大富淶掛名負責人林益巨徒刑4月;中台負責人沈勝論、廠長黃新茂各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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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得易科罰金。
檢調查出林益巨、沈勝論分別是大富淶、中台製酒公司掛名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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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是在逃的陳福來在幕後操控調製混充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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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分別給林、沈5千元及1萬元酬勞;陳案發後去向不明,已被通緝。
據查,大富淶公司2007年間陸續進口澳洲紅酒在台銷售,但2009年到2011年間以合法掩護非法,委託中台製酒公司以葡萄濃縮原汁與化學原料,調製劣質紅酒後,裝進貼有偽造澳洲進口紅酒標籤的酒瓶出售,許多消費者誤以為買到的是澳洲進口的紅酒。
檢調前年8月接獲檢舉,查出大富淶2年多來透過賣場銷售8萬多瓶混充紅酒,獲利上千萬元,發動偵查逮捕林益巨、沈勝論及黃新茂,並查扣1萬多瓶混充紅酒、製酒用葡萄濃縮汁及化學原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