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擬設「大法庭」 打官司不用再碰運氣

圖/司法院提供 分享 facebook 司法院昨天公布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高雄復健陪同

,將在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設「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

醫美術後消腫

,未來將用裁判解決歧異,

花蓮洗腎陪同

,透過個案闡述法律精神與意涵,

台中搬運工

,但大法庭只處理法律爭議,

彰化居家看護

,非個案終審裁判。判決見解歧異被司法院視為司法不受信賴原因之首,

台南短期照護

,人民更常一頭霧水,

新北粉霧眉課程

,司法院希望藉大法庭解決此問題。行之百年的判例及最高法院目前的民、刑庭決議等統一法律見解方式,

台北飲水機

,將走入歷史。前總統陳水扁、前立委林益世貪汙案,

義結金蘭

,究竟要採法定職權說、實質影響力說還是折衷說,還有趙建銘所涉台開內線交易案不法所得計算,未來可能須賴大法庭統一見解。草案規定,最高法院將由各十一名法官組成民事、刑事大法庭,最高行政法院設九人大法庭,成員二年一任,為任務型編組。各審判庭受理案件後若認為法律見解與先前裁判不一,與各庭意見歧異,就有啟動大法庭程序的義務。草案也規定當事人得促請受理案件的審判庭行使歧異提案職權。司法行政廳廳長王梅英指出,大法庭新制改革除要統一見解,也要做到公開、透明。提案法庭在裁定後,就必須公開提案內容,大法庭則須行言詞辯論,並採強制律師代理制度,也可請專家與學者表示意見,類似憲法法庭。如果日後受理其他案件的審判庭認為大法庭見解已「不合時宜」,仍可提請大法庭裁判。一名法官舉例,幾年前有國立大學教授、副教授拿不實發票核銷專案研究經費案,針對國立大學教授算不算「刑法上的公務員」曾引發辯論,最高法院最後認定他們不是公務員,被告們獲輕判,卻讓其他公務員不服氣。若能透過辯論,請專家、學者到大法庭表達意見,最高法院的法律見解能更服眾。,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台中網路公司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網路行銷顧問
台中網頁設計
漸進式排名
虛擬主機租賃
排名系統
台中關鍵字優化
網頁設計
客製化網頁
網域申請
關鍵字廣告
台中行銷達人
網路代銷
網路代銷公司
客製化網站
購物網站租用
關鍵字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