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選出國發會前主委管中閔(右一)為新任校長。圖為他在候選人治校理念說明會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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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革是台大唯一出路。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北檢偵辦管中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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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出近日以電話通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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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台大校長遴選委員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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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作證地點在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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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剛發聲明否認約談地點在洗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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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大多數證人對檢察官以此方式保護證人隱私均表感謝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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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未聞有對檢察官此種方式持有異議者…」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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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騙騙一般老百姓就算了,竟拿來當官方聲明,實在令人啼笑皆非。刑事訴訟法中明文規定,「傳喚證人,應用傳票」,翻遍法令,可沒有用電話通知這種事,這種便宜行事的手法,純粹是因為老百姓普遍不懂法律,司法人員自己腦補出來偷雞手法,電話叫你來,然後再補傳票給你,也算是補正程序,久而久之,例外變慣例,大家也懶得計較。 但這種不合程序的傳喚手法,現在卻遭濫用,然後司法機關抬出來的理由,不是顧及隱私,就是很急迫、很嚴重,或是擔心偵查曝光等等。拜託一下,管中閔案是查背信、偽造文書等,有多隱私、急迫、嚴重到,連傳個證人都要這樣偷偷摸摸,台大校長遴選委員,也不就這21個人,他們被傳去作證,會被暗殺嗎?會有損名譽嗎?有甚麼隱私需要顧及?又不是高官養小三、名模被包養,有必要用這種手段嗎?發個傳票,有這麼難嗎?教育部卡管,對外敲鑼打鼓都嫌不夠,檢方傳遴選委員,卻如此「低調行事」,兩相比較實在令人大開眼界,還是說,蔡政府卡管不成,乾脆叫檢方把遴選委員叫來恐嚇一下,讓他們回去後,乖乖的重新開遴選委員會,選出政府想要的人選?一般人接到自稱司法人員來電,都會被騙到全身家當送了出去,更何況這些遴選委員德高望重,可能一輩子也沒上過法院,突然接到自稱是檢察官的電話,要他去作證,可能嚇都嚇死了,還會「感謝與支持」?那請這21人出來開個感謝記者會好了,因為大家想知道,是誰接到檢察官的電話,還會感謝與支持。 ● 北檢聲明稿全文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日前宣布,管中閔校長資格「毫無疑義」,但近日部分委員遭檢方傳喚。本報資料照片 記者曾學仁/攝影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