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測剛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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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科試題引發不少爭議。 本報系資料照/記者余承翰攝影 分享 facebook 甫落幕的學測國文考科引發不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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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引用了樂評人馬世芳、作家張曉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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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都陸續跳出來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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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世芳自認就算是他身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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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題也有困難;張曉風則認為引文過度割裂她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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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事前事後都未知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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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未付給版權費。面對作家們的質疑,大考中心的回應卻讓人開了眼界。大學學測國文閱讀測驗考題爆爭議,引文原作者馬世芳自認就算是他身為作者,答題也有困難。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國文閱讀測驗改寫作家作品引發不快,這已非首例。改寫是否為必要之惡,或許有爭議空間,但大加改動原作也就算了,事先竟也完全未知會、更別說取得作者的同意。對此,大考中心主任劉孟奇以著作權法第54條規定,可以重製已公開發表的著作,供為試題之用。 至於為何不告而取,他說,這是為了避免洩題,不需事先告知作者,也可不需付版權費。難道用一句怕洩題,就能形同公然「偷竊」作家作品,還改得面目全非,根本只是便宜行事、不想付費的藉口。他更說,既然有爭議,往後命題不會再引用「這些人」的文章。如果說農人種菜、作家種的就是字,上市場買菜總要付錢吧?大考中心為什麼就可以不經告知免費取用作家的財產,被抗議了還怪別人太小氣。別忘了,考生參加學測是要繳交報名費、出題老師也有出題費。就算大考中心事先不能講,事後總應禮貌補知會作者並付給版權費,這是最起碼的尊重吧。作品曾多次在香港被當成考題的作家龍應台就曾分享她的經驗,香港的考試,不論是學生還是政府考試,用了她的文章做試題都一定事先取得許可,而且給稿酬。比起香港,台灣對於著作權的尊重與概念,根本還停留在第三世界國家。然而,面對作者的群起抗議,大考中心不是反省命題過程的粗暴與不尊重著作權,竟是說往後命題不用「這些人」文章,明明是個教育單位,卻像極了流氓行徑,先是不告而取、胡亂更動,事後被所有人發現、抗議了,不僅不感到羞愧,還翻臉擺出「下次不去你家拿總可以了吧,有什麼了不起!」的傲慢姿態。大考中心用這種最負面的身教,我們能期待透過這樣的大考中心,考得出什麼懂得最起碼對人的尊重與擁有著作權素養的公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