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翁姓婦人和「養父」生活20多年,
照明崁燈
,驗血緣後才知是生父。圖為桃園地方法院法庭。 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桃園市翁姓婦人母親外遇生下她,
澳洲工作移民
,5歲時和「養父」團聚,
澳大利亞工作移民
,共同生活28年。直到「養父」今年肺癌末期把身世告訴翁婦,
專業居家照護費用
,經血緣鑑定確認養父就是生父,
親子遊學自由行
,法官判准認祖歸宗。桃園地院調查,
中和防水抓漏
,翁姓婦人母親30多年前外遇,
中和壁癌處理
,丈夫一直被蒙在鼓裡,
海外遊學
,翁母生下她後,
求平安
,因還沒離婚、女兒視同婚生子女,戶籍登記在父親名下、從父姓翁。翁婦5歲時,母親和丈夫分居,帶著她和謝姓情郎同居,要女兒叫謝男「養父」,母親一直沒把身世告訴她。16年前翁婦母親離婚,也沒說出這段往事,和養父共同生活28年、相處和樂,「養父」一直視她如己出。翁婦向法院指出,後來母親健康出問題,沒談過往事;直到今年初,謝男肺癌末期,才對她說「我是你生父」,也說出和翁母的一段情,希望在臨終前能讓女兒認祖歸宗、了卻心願。翁婦驚呆了,6月間和「養父」到醫院做血緣比對,確認DNA相符,趕緊訴請親子關係存在。法院審理時,翁女名義上父親沒出庭,似乎默認女兒並非己出,法官根據DNA比對,認定謝姓「養父」就是翁婦生父,判親子關係存在,她可以認祖歸宗、改姓謝,擁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