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稅務局納保官由科長王惠紋(左)、審核員張鈺婉擔任。 圖/新竹市府提供 分享 facebook 12月28日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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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民眾遇到稅務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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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請「納保官」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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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民眾遇到消費糾紛可向消保官陳情 。竹市稅務局副局長吳鈴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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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納保官將由王惠紋、審核員張鈺婉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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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從事稅務工作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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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稅務、會計及法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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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稅務案溝通協調、申訴或陳情及救濟諮詢等服務。桃園市2名納保官,由稅務局法務科長曹淑桃兼任主任納保官、服務科長林玉禪兼任納保官,將提供納稅人法規疑義及租稅爭議諮詢等服務。苗栗稅務局分別由資訊科長譚玉美、複核科長徐雲姝擔任納保官。吳鈴玉指出,納稅者對稅捐稽徵機關的調查程序或行政救濟有爭議,可以申請納保官溝通、協調;如認為稅捐稽徵機關有行政違失,不當調查,致損害權利,也可以向納保官申訴、陳情;如不服行政處分,要申請復查或不會寫救濟書狀等,納保官會提供法令、案例資料及相關程序諮詢,透過納保官的居中協調,化解徵納爭議。竹市稅務局提醒,民眾如需納保官協助,可事先透過書面、傳真、電話或電子信箱提出申請,另稅務局網站已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供民眾查詢相關法令及疑義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