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姓董娘突遭陌生男子拖行強押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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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引發北院北檢押人大戰。 記者蔡翼謙/翻攝 分享 facebook 北市日式料理餐廳答姓董娘因債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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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遭徐姓歹徒強押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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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認為徐男涉及擄人勒贖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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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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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以檢警未依法逮捕裁定徐男請回。北檢認為是法官漏看卷證,向高院提抗告成功,北院改裁定徐男收押,但原先放人的法官卻公開指責是檢察官庭訊後「擅自補附逮捕書」,並無漏看問題,引發北院、北檢大戰。北檢前天先發新聞稿澄清,檢方絕無「於庭畢後擅自補附卷內證據」,強調檢察官是依警方的逮捕聲請羈押,法院因漏看逮捕通知書,才誤認逮捕程序不合法。北檢抗告後,高院裁定重開羈押庭,確認辯護人卷內確實有逮捕通知書,並無擅自補附卷證一事。 詎料,北院昨天也發新聞稿反擊,認為本案首次開羈押庭時,檢察官沒有蒞庭,喪失刑事訴訟的三角關係機能,要求盡速修法明定檢察官聲押應到庭執行職務。北院指出,「檢察官到庭執行職務」是符合現代刑事訴訟的三角關係機能,也兼顧保障被告人權、追訴犯罪的功能,董娘遭擄聲押案件中,檢察官沒有到庭,導致開庭時只有被告辯護人、法官在場,令人擔心有法官接續檢察官角色。沒想到北院新聞稿發出後,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也重砲回擊,指北院錯誤連結「羈押法官保留」與「檢察官聲押蒞庭」,混淆視聽,要北院不應誣攀硬拗,更不要為粉飾一人的過錯,陪葬人民對法官的信賴。劍青檢改認為,法官漏看卷證,北院反而暗示是檢察官沒到場去提醒,害法官漏看,更揚言應該修法,通篇法理錯誤,推卸責任。北院則指出,為貫徹刑事訴訟上重大強制處分採取「法官保留原則」,兼顧審查時效性與專業性,法院多年前即設立強制處分專庭,由五位法官負責強制處分聲請案件,這五人除需整天輪值待命,還需在短時間內判斷有無對被告進行強制處分必要,承受極大身心壓力。劍青檢改說,內勤檢察官比內勤法官累十倍,北檢內勤檢察官經常要連續偵訊六到八小時,若要聲請羈押更要注意緊迫時效,負擔非常人能想像,內勤法官只要專辦強制處分案件即可。劍青檢改說,陳姓法官竟將提給高院的補充意見書,貼在公開的法官論壇上,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請北院注意是否仍適合擔任強制處分專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