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男要和解差15萬 和解破裂被判刑2年

薛男兩年前駕車在苗栗縣三義鄉,

購物網站租用

,見智障少女可欺,

關鍵字如何操作

,兩度載她到偏僻山區猥褻,

漸進式排名

,一審依乘機猥褻罪將他判刑2年,

SEO優化

,他不服上訴,

客製化網頁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薛願以5萬元和解,但被害人欲以20萬和解,和解未成立,法官將全案駁回。可上訴三審。 判決書指出,薛男於106年4月底,駕車途中見中度智障少女,隻身遊蕩在苗栗縣三義鄉,即搭載她至山區人煙罕至之處,他在車內後座猥褻被害少女得逞後,駕車載她返家,而遇到被害少女的母親,對她母親佯稱是好意載送她返家,隨即轉身駕車離去。 薛男食髓知味,同年5月10日下午,在同地點附近,再次搭載少女前往山區,再次猥褻少女得逞。被害少女回到住家附近,而薛將車停於少女住家附近巷口時,經鄰居發覺有異,遂當場記住薛的車牌號碼報警,並經少女陳述後,始經警循線查獲。一審將他判刑2年,他不服上訴。 二審合議庭查出,薛男97年間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經法院判刑,不知記取前案教訓,又枉顧被害少女為心智缺陷之人,為滿足私慾,恣意對少女猥褻,有嚴懲必要。 法官審酌,薛男雖表示願意與被害人家屬商談和解,希望以5萬元和解,但被害人家屬則依法扶律師提議欲以20萬元和解,致雙方未能和解成立,薛男迄今未能賠償被害人、被害人家屬損害或取得諒解,且他是對弱勢之被害人犯罪,難以從輕量刑,所以將他的上訴駁回。 薛男兩年前駕車在苗栗縣三義鄉,見智障少女可欺,兩度載她到偏僻山區猥褻,一審依乘機猥褻罪將他判刑2年,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薛願以5萬元和解,但被害人欲以20萬和解,和解未成立,法官將全案駁回。圖/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社群行銷達人
網頁設計
排名優化
SEO達人
網路行銷達人
關鍵字廣告
客製化網頁
FB粉絲團經營
自然排序
行銷達人
專業網頁設計
漸進式排名
產品代銷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關鍵字優化
客製化網站
SEO
台中行銷達人
虛擬主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