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男子劉鳳霖要求女友復合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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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恐嚇林姓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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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開車衝撞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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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躲避不及的楊姓女店員撞死。劉一審時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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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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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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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時他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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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沒殺人及恐嚇犯意,雖然家屬要求判死刑,但法官仍維持無期徒刑判決。
劉鳳霖去年3月4日要求林姓女友與他復合被拒,借酒消愁,酒後再打電話給女友,請求不要分手,仍被拒絕。劉憤而開車到林女住處前街道,往附近一家超商高速衝撞,先將超商外的機車及超商的玻璃門撞損,再快速倒車,衝向店內,把驚恐大叫並躲避不及的楊姓女店員撞死。
劉鳳霖闖禍後逃逸,還打電話給女友,恐嚇說「好不好玩,很好玩吧!」、「你們的店想不想像這樣」。
劉在一審時向法官認罪,但二審時辯稱,喝得很醉,連方向都搞不清楚,沒有要殺人的意思,況且與楊姓女店員無冤無仇,不會想要故意撞死被害人。
法官表示,劉恣意飲酒滋事,造成他人家庭破碎,且行徑惡劣囂張,令人髮指,犯後未能及時坦承犯行及勇於認錯,至今更未與被害人及死者家屬和解,賠償損害,取得原諒,又在台南高分院審理時,翻供否認有殺人及恐嚇之犯意,因此難認有悔悟之心。雖然家屬當庭要求處死刑,但因劉無犯罪前科,僅高中肄業,離婚後還需扶養幼子,殺人部分仍被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