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Dale和丈夫遭警方盤查有無攜帶「在留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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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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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曾經發生在許多留學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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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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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萬日幣的罰金。曾留日本的台灣學生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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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沒有攜帶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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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卡」都必須隨身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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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未帶「在留卡」不同於未帶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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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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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就曾聽聞有人因此遭到逮捕,「情況比台灣人想像還嚴重」。
曾於日本明治大學攻讀法學博士的交大通識中心專任教師楊永良回想,留學時代一個夏天的晚上,他在住處附近遇到警察,警察第一句話就是,「你是外國人嗎?」接著就問他有沒有帶外國人登錄證 ( 現改為「在留卡」)。楊永良說,日本官方在外國人領到「在留卡」時,都會提醒要一定隨身帶著,台灣人總嫌麻煩,但日本人做事「一板一眼」,他確曾聽說,從前有人因此被拘留一晚。
曾經留日的江同學2009年秋天時在東京念書,她和兩位陸籍學生在JR品川車站大廳,遇到兩位便衣警察,警察當場3人出示證件。江同學說,東京境內許多外國人從事非法打工,她懷疑便衣警察應是聽到3人說中文,才會上前盤查。
江同學也分享代表處後來提供的建議,留學生或遊客遇到類似事件時,應先請警方出示證件,日本車站附近都有警察局,可要求移往警局進行後續程序,以確保自身安全,同時應立刻致電駐日代表處或學校,請求協助處理。
在入境審查官、入境警備官、警察官等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時卻未攜帶,到底多嚴重?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羅坤燦指出,日本國內的「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確實有訂定外國人需攜帶「在留卡」之義務。
該法明定,觀光遊客若未攜帶護照,得處10萬日圓以下罰金,在日本中長期居留者若未攜帶「在留卡」,得處20 萬日圓以下罰金,若未申領「在留卡」或拒絕出示「在留卡」,得處20萬日圓以下罰金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在留管理制度」去年7月才實施,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也在網站上提供詳細的相關常見問題解答,針對各式各樣問題和情境的答覆,多達207條,可見日本人對此制度的重視。
羅坤燦說,日本對台灣民眾普遍友善,若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可先表明自己從台灣來,要求警方一同到家中查證文件,也可立即向代表處聯絡,但仍呼籲海外旅行或求學國人務必要遵守規定,攜帶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