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鳳將擔任行政院「數位政委」。 圖/取自唐鳳Twitter 分享 facebook 35歲的唐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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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體制外走入體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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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任行政院第一位「數位政委」。在外界批評「又老又藍」的內閣中十分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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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為數位經濟及開放政府帶來新動能。不過數位議題不只是數位創新及開放政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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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經濟法制環境的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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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國際數位貿易規則的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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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政府的弱點甚至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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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是重點。數位議題非常廣泛複雜。從數位基礎建設、數位應用及產業發展,到以數位提升政府透明及民主參與機制,都有不同的意義,也都可以是數位政委的職掌。對於數位經濟而言,各界當然很期待數位政委能提出更多真正契合數位產業需求的政策指引及資源投入。但許多發展面對最大的障礙,往往不在於欠缺方向感或資本,而是受到過時法規制度的牽絆及限制。許多傳統與數位的衝突,都來自於想用現有規則來套用在數位時代的現象;Uber爭議就是典型。但要發展出新的數位法制絕非易事。主管機關無法掌握數位思維或拒絕改變、不知如何在數位時代維護公共利益,到對既有利害關係人的利益權衡,都是阻礙法規邁入數位時代的重要原因。以數位匯流為例,對產業及消費者而言,節目、電信、手機的匯流早已成為日常習慣,不再是「新興」服務,行動寬頻也已從1G走到5G,但國家通傳會(NCC)成立十年來努力推動的數位匯流法改革,迄今仍停留在訂了又改,改了再修的階段;原有意藉由立法釋放出的數位發展動能,早已不耐久候而自行找到出口。如果連這種只涉及部分產業、只為了追上社會腳步的數位法制改革,都需要10年且一事無成,其他前瞻性、跨部會的數位法制革新的拖延,可想而知。這個需要有對數位世界的瞭解及產業經驗的工作,一直是政府的弱點,前任政府在「虛擬世界發展法規調適規劃方案」下,已走出第一步,這是數位政委須發揮創意持續推動的第一任務。再者,數位經濟發展不是只有國內的變革,更需注意國際間「數位貿易規則」對台灣的意義。近五年來,世貿組織(WTO)或TPP等國際經貿場域對於數位貿易的討論發展迅速,已跳脫線上購物等狹義範疇,而延伸到所有可透過網際網路進行跨境交易的貿易障礙。若按美國的主張,數位貿易的主要障礙之一,是所謂的「強制本地化義務」。例如App業者要提供任何線上服務時,必須先在消費者所在國家設立分公司,或是必須設置處理儲存客戶資料的數據中心,及強制線上購物只能透過本地業者的平台等。美國的立場是各國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不應強加這些義務於業者身上。解除這些限制對於降低如App等數位經濟業者之市場進入門檻,在國際市場發揮以小博大的效果當然有幫助,但也衍生消費者發生爭議無人負責、資料跨境移動儲存的安全性及租稅歸屬等問題。去年底,歐洲法院做出美歐政府的資料保護及傳輸協定因違反歐盟個資保護規定而無效,而今年7月愛爾蘭法院亦受理一件要求Facebook不得將歐盟用戶資訊傳至美國的案件,都突顯出爭議點。數位貿易規則對數位經濟發展有其正面意義,但對公益問題的影響也很深遠;然而這個議題在台灣似乎找不到直接負責的機關,遑論政策立場的形成。因此哪些數位經濟活動必須要來台設公司?哪些用戶個資須本地處理?個資可否移出境外儲存?都沒有一致的規則可言。這些雖是加入TPP的經貿談判議題,但也需數位政委的參與,才能調和貿易規則與數位議題,這是數位政委需要補上的第二堂課。總之,數位經濟並非只有資源的投入;法規環境的完備,以及國際貿易規則的因應,也都是必須的軟基礎建設。補起這些漏洞,才能彰顯數位政委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