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扣除額12萬 訂排富門檻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立法院昨(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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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費用納入特別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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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度為每人每年新台幣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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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訂有綜所稅稅率20%以下才適用的排富門檻;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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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條款」也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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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可採核實減除。上述修法,均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納稅義務人在明年5月報稅時就可適用。 財政部初估,長照扣除額12萬元稅損約20億元、約29萬人受益;至於名模條款部分,財政部粗估稅損約40億元、約10萬人受惠。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 facebook 財政部指出,長照的身心失能者,有半數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因此身障特別扣除20萬元、長照特別扣除12萬元合計共32萬元額度,加上醫藥費用也可核實列舉減除,可適度減輕租稅負擔。因「長照扣除額」各黨主張金額不一,在野黨認為12萬元太低,立法院昨日召集朝野協商,仍無法達成共識,交由院會表決,最終通過行政院版「每人每年12萬元」。財政部指出,為配合推動長期照顧政策,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之負擔,修法比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訂排富條款,規定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適用稅率在20%以上、選擇就其申報戶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或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扣除金額(107年度為670萬元)者,不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規定。舉例來說,若是單薪或家中有失能者,年所得必須在182萬元以下;雙薪家庭的合併薪資則要在232萬元以下,才符合長照特別扣除額資格。衛福部預估,符合資格適用稅率5% 、12%稅率級距的家庭,家中有失能人口的戶數有29萬戶。至於名模條款,薪資所得計算由現行採取薪資收入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薪資扣除額為20萬元)的單軌制,改為雙軌並行,並新增核實減除特定費用減除方式,將職業專用服裝費、 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三項費用納入,給予每項薪資所得3個百分點以下減除額度,預計7萬名年薪逾223萬者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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