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姓男子兩年前邀女同事回家喝酒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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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事後指控楊趁她服用安眠藥意識不清之際性侵;台中地方法院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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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雖有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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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不但能與楊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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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步行十層樓梯下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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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證明男方趁女子意識不清時性侵,判楊無罪,可上訴。判決表示,楊姓男子兩年前五月初凌晨四點下班後,邀約女同事到社區大樓十樓住處喝酒聊天,期間女方服用安眠藥等藥物,直到當天上午九點多,女同事與楊爭吵後,下樓離去。 事後,女子指控楊趁她意識不清之際性侵。檢方根據女子內褲有男方DNA等跡證,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楊。楊否認性侵,堅稱當天是女方到房間上廁所後脫光衣服躺床上,要求他讓她開心一下,並拉他上床,雙方是合意發生性關係,但後來女方愈叫愈大聲,他擔心吵到隔壁房間小孩,便推開對方,結果惹惱女方,雙方吵架,小孩開門出察看,女子大聲說「你爸不是男人」,便跑下樓離去。合議庭勘驗兩人LINE對話紀錄,女方說最近身體不好、感冒,男方表達關心之意,並表示有日本的藥可以試試,兩人並聊及感情與家庭等私密話題,顯見兩人情誼深厚。法院認為,女子案發前確有服用安眠藥等藥物,但當日驗傷的人員作證說,女方可清楚回答問題,並無意識不清情況,判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