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賣偽健康食品 森森百貨無罪

同樣的法律條文,

黃金泡菜

,苗栗院檢不同解讀,

台北租車

,檢方起訴森森百貨公司2010年3、4月間,

網購美食推薦

,在電視購物頻道涉嫌廣告販售偽健康食品3案,

團購肉乾推薦

,甚至找來藝人代言,

戚風蛋糕

,法官認定檢方指控的「保健功效」,

油雞宅配

,未經衛生署公告規範,昨天判決森森百貨、廠商等全部無罪。
無罪的判決,苗栗檢方譁然,也相當錯愕,指出苗檢近年來起訴三、四十件偽健康食品案,甚至訴訟到最高法院,判決支持檢方,「保健功效」定義相當明確,幾乎已成通案,檢方將會提上訴。
苗檢起訴指控森森於2010年3、4月間在電視購物頻道廣告販售,未經衛生署許可,及科學安全及保健功效評估試驗的4種偽健康食品,分別宣稱具輔導過敏體質,不易形成體脂肪,調節血脂功能,輔助調節血壓等保健功效,涉嫌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
院、檢爭點在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二條第一、二項規定,健康食品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具該功效的食品,保健功效指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科學證據的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的醫療效能,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法官認為,檢方指控的偽健康食品,並沒有標示或廣告是健康食品,且衛生署沒有公告「保健功效」,依刑法罪刑法定原則,構成要件不符,且食品客觀難以認定有危害人體健康,相關人員先前也沒有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的前案,主觀沒有故意犯罪違法。
檢方則指出,立法的目的在於明確定義「健康食品」及「保健功效」,用語並非難以理解,不用再補充解釋,條文並非將行政機關「公告」程序,列為「保健功效」成立的要件,法官有所誤會。,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關鍵字達人
台中關鍵字優化
網站優化
網路代銷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主機代管
漸進式排名
客製化網頁
網站租用
關鍵字廣告
關鍵字如何操作
專業網頁設計
台中操作排名
網域申請
自然排序
SEO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網路行銷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