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一年前在《臉書》個人專頁上發短片質疑民進黨政府的故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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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竟然在一年後遭檢警聯手「查水表」。從蘇宏達揭露的檢警辦案過程以及所依據的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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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止是侵害言論自由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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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恰恰說明今日基於蔡英文總統意志強渡關山的「反滲透法」的可怖。蘇宏達遭「查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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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去年11月故宮院長陳其南提出「三階段完成故宫轉型的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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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將故宮展出的全部內容南移,並成立新的「東方書畫美術館」與「東方工藝美術館」,他因此在《臉書》個人專頁上發短片質疑,「在我看來那根本是民進黨要在2025年之前,完成消滅故宮的文化大革命」。 觀諸蘇宏達影片內容,他先是引述新聞,接著再稱「我合理懷疑」,接著才說明其看法與結論,怎麼看都是對於新聞事件的一則「個人評論」。檢警以「見樹不見林」的方式,只抓取其認定並非事實的片段作為判定違法與否依據,試問又與廣撒文字獄網何異?依據蘇宏達所述,檢警是認為他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三條第五項,「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這問題就更大了。依據過往法院相關裁定,多認為可能引起一般民眾對於生命、財產恐慌的網路謠言才有裁罰之必要,至於涉及政治人物或政府之PO文多僅涉及外界之觀感而已。而今,質疑故宮搬遷文物以及是否有更名問題,竟然能夠影響公共安寧!檢警難道不該給個說法?近來類似蘇宏達的事例不知凡幾,許多綠營人士概以「造謠」稱之,並認為造謠罰錢或關三天天經地義,何況還有法院作最後把關。殊不知問題就在於此,既然今日代表行政權的檢警能以最寬廣的文意去解釋何謂「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難保明日不會以同樣的無限上綱法律邏輯,去解釋涉及反滲透法中的「指示」、「委託」等詞句;並且,就算有法院把關,卻試問:你願意隨時被檢警找上門「查水表」或時時跑法院?更何況,反滲透法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又豈是頂多罰錢或關三天那麼簡單?蘇宏達有著台大教授的光環,至少還有媒體願投注相當的關愛眼神;什麼都不是的你我,又豈能不對反滲透法感到驚懼!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表示,他因曾在臉書批評政府的故宮政策,遭到警方約談,警方還透露「向調查局交差」;蘇宏達受訪時批民進黨「埋葬台灣言論自由」。記者陳煜彬/攝影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