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高分院前法官張炳龍,
,廿一年前收賄卅萬元卻來不及辦事,
,導致收賄案輾轉曝光;他後來花三百萬元行賄法官同事,
,一度獲判無罪,
,但最後仍被判刑十一年定讞;他入獄前夕潛逃大陸,
,躲了三年多,
,因妻子跨海哭窮,
,讓檢調單位輾轉追出其他法官涉貪案,他也因行賄被判刑一年確定。 張炳龍二○一○年十一月間在大陸四川成都被大陸公安逮捕後遣返回台,目前在監服刑中。,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