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前幹部包喬弘因違反競業禁止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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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營業秘密損害賠償事件訴訟。今天智慧財產法院公告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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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鴻海勝訴;包喬弘除了在就業禁止期滿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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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鴻海競爭廠商任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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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需返還鴻海已給付的兢業禁止條款補償費與最近3年已給付的獎金及員工分紅股票。鴻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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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將持續依法、依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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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司權益。
智慧財產法院在10月31日做出該案件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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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在今天公告。而矽碼在2號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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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喬弘因「家庭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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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辭總經理職務,現由董事長游素冠暫代,新任人選待下次董事會通過後再行發佈。
鴻海晚間發出聲明表示,感謝司法機關,肯定鴻海對於營業秘密保護的堅持,以及對競業條款的有效執行。在全球高科技產業競爭日趨激烈下,鴻海向來秉持尊重法律、保障公司權益、確保產業良性發展的精神,未來仍將持續依法、依合約,保障公司權益。
據悉,包喬弘在民國97年8月1日與鴻海訂立勞動契約,並簽署「誠信廉潔暨智慧財產權契約約定書」。契約中詳載包喬弘負有保密業務,不得在離職2年內前往鴻海的競爭對手任職,而鴻海則需給付離職後兢業禁止的補償費。然而,包喬弘在民國102年離職後,旋即轉任音頻連接器商矽瑪的總經理;因此,鴻海也開始清查包喬弘離職前,有無違反保密之嫌。
類似的案件層出不窮,包括台積電、宏達電等先前都曾面臨相同問題。在今年最受注目的當屬聯發科前員工在離職後,前往聯發科的中國競爭對手展訊任職的消息,聯發科在今年1月以違反競業禁止條款,向前員工袁帝文提出民、刑事訴訟,並申請假處份。6月時新竹地檢署以罪證不足,裁定不起訴。
聯發科也向檢調單位舉發,公司多名員工涉嫌洩露營業秘密給競爭對手鑫澤,而檢調單位懷疑鑫澤乃展訊在台設立的子公司。調查局在8月時進行搜索,查扣電腦與相關帳冊,並將涉嫌人移送。另外,中國在2008年積極發展面板產業時,也不斷傳出挖角台灣科技人才的訊息,最著名的是曾有200多位台灣面板人才遭大陸挖角,使得台灣面板產業元氣大傷。
這些案例在在顯示台灣科技大廠所處的「內憂外患」困境,一方面得面臨其他國家科技廠的競爭壓力,另一方面還得煩惱該如何解決自家員工提著公司機密前往敵手問題。透過鴻海與包喬弘的案例,對於台灣科技業者在處理相關案件時,無疑是注入一劑強心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