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嫌看店每天拿500元太少 她離家打工13年法院判離婚

台南市男子阿明(化名)約14年前娶大陸女子為妻後,

西屯新式紋繡教學

,阿明請妻子來台灣幫忙看顧金紙店,

智慧財產權

,但阿明妻子認為每天看店只得500元,

專利流程

,嫌錢太少,

電動機車補助

,13年前離家在外打工並返回大陸,

水晶消磁方法

,阿明向法院訴請離婚,

水晶蜜糖嘟嘟唇

,阿明妻子未出庭辯論,

口碑行銷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阿明妻子違背同居義務,惡意遺棄阿明,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判決說,阿明主張,他於2004年4月間在大陸地區浙江省與妻子結婚,婚後妻子同年9月4日來台與他同住在台南市,他請妻子幫忙看顧金紙店,並每日給付她500元,妻子嫌錢太少,2005年間離家在外打工,並返回大陸地區,之後雖曾再來台,但未告知他。 阿明認為,妻子自2005年間離家迄今逾13年,拒不返家與他同居,音訊全無,妻子所為是惡意遺棄他於繼續狀態中,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訴請離婚。法官認為,阿明妻子2005年間離家並返回大陸地區後,迄今未再返家,且阿明妻子之後雖曾再來台,也隱瞞未告先生,客觀上已有違背同居義務事實,阿明妻子是惡意遺棄阿明在繼續狀態中,阿明據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訴請離婚,即屬正當,依法應予准許。阿明(化名)約14年前娶大陸女子為妻後,他請妻子來台灣幫忙看顧金紙店,但阿明妻子嫌每天看店只得500元,嫌錢太少,13年前離家在外打工並返回大陸,阿明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阿明妻子違背同居義務,惡意遺棄阿明,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圖為台南地院外觀。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站租用
FB粉絲團經營
關鍵字如何操作
網路代銷公司
行銷達人
客製化網站
便宜網站
網路代銷
台中關鍵字優化
主機代管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購物網站租用
系統建置
網路行銷
台中網頁設計
關鍵字優化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台中網路公司
社群行銷達人
台中行銷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