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簽賭/有人沉迷欠下巨款 搶錢還債

前六福皇宮主廚游甯鈞(左)因沉迷網路賭博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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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鋌而走險搶銀行。 記者陳俊智/翻攝 分享 facebook 網路賭博無罪的判決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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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所長蔡田木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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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見解易讓民眾產生心存僥倖與投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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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治安有不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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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法界能夠趕快討論這個問題,讓執法者有所依循。最高法院在判決中提及,對因科技精進新興賭博行為,如刑事政策認有依刑法處罰必要,應循立法途徑修法明定, 才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一名資深檢察官認為,「網路賭博」既是隨科技精進衍生的新興犯罪,與傳統賭博有別,應該增修法條,以免混淆。如今網路科技發達,存有許多灰色地帶,甚至可探討網路犯罪有無修訂專法必要,像性騷擾從強制猥褻概念中抽離、另訂《性騷擾防治法》一樣 。因網路簽賭引發的治安問題不少,前六福皇宮主廚游甯鈞沉迷網路賭博,欠下八百多萬元債務,去年持玩具槍搶銀行,得手三百餘萬現金,日前被依加重強盜等罪嫌起訴;新北一名警員迷上網路簽賭,因積欠卅萬元賭債,與離職警員共謀,將民眾個資賣給徵信業者,今年二月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外,也賠上工作。蔡田木說,賭博本身是抽象危險行為,易衍生出竊盜、搶劫等其他犯罪,網路世界無限寬廣,影響無遠弗屆,種種問題,相關單位都應嚴正以對。蔡田木指出,網路賭博雖然需要帳號密碼,但民眾取得帳號密碼並非難事,若往前推一層,民眾購買帳號密碼如同購買進入賭場的入場券,從廣義的角度看,儲值、收錢等行為都是賭博的一環,「難道輸錢不用付錢、贏錢不去收錢?」對於最高法院認為網路賭博並非在公開場所,蔡覺得這種見解過於狹隘,無法滿足民眾對於法律的期待與要求。目前刑法針對賭客只有罰金一千元以下、沒收賭桌或兌換籌碼處財物的處罰,如按社會秩序維護法懲處,最高上限罰九千元,這種處罰辦法,對動輒賭資上百萬、上千萬元的土豪根本不看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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