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巿府顧問許博允去年因涉性騷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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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網友發動「聲援受害女聲樂家」的網路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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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基隆1名陳姓女網友因發言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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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偵結認為被告評論可受公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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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的並非為了損害告訴人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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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不起訴處分。
台北巿議員李慶元去年9月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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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身兼台北巿立交響樂團顧問的音樂家許博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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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間性騷擾兩名女聲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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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博允否認。但不滿的網友仍在Facebook臉書網站上發起「聲援受害女聲樂家,強烈譴責許博允仗勢猥褻性騷」的網路聲援活動。
許博允不悅,告李慶元及參與聲援活動的網友妨害名譽。住基隆的陳姓女網友(39歲)去年9月29日因於聲援活動上留言「這種人自以為有一點權勢,就能強迫別人配合他的色慾?真是無法無天」等字,吃上官司。
她辯稱那天上網看到被害女子陳述自身遭遇,感到同情,所以才發言,她不認識許博允,也沒詆毀的意思。
檢察官認為,許博允當時是台北巿立交響樂團的顧問,他個人是否性騷擾女聲樂家或其他女性,言行舉止有無不當,顯然涉及公共利益,而被告的發言內容,只是針對可受公評的事,以個人主觀提出己見,並非單純謾罵攻訐,難認為故意妨害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