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去年底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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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國內交通運輸等公、民營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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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提供兒童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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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免費措施。但新制上路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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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捷運與貓纜卻仍堅持全票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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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要求市府研擬,給兒童一個兒童節禮物。
台北捷運總經理譚國光表示,除非市府社會局或教育局願意編列預算補貼優惠差額,否則依「大眾捷運法」規定,旅客運價還是只能以全票收費。
譚國光表示,貓纜6歲以下已全面免費,捷運部分如果要優惠,依規定要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貼」,不是北捷可片面決定。
立法院去年12月18日以附帶決議方式,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並附帶決議要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今年兒童節前,訂定相關兒童優惠措施。如果逾期未提供,主管機關可依法連續開罰6千至3萬元到改善為止。
但法令今年1月22日公布施行至今,台北捷運與貓纜卻沒有提出對應的優惠措施,昨天遭議員黃珊珊質疑北捷不夠重視兒童權益。
黃珊珊舉例表示,同業屬軌道運具,高鐵針對未滿12歲兒童給予5折兒童票優惠;台鐵針對未滿12歲兒童的兒童票,也是以半票票價計收。
至於國道客運,包含國光客運、和欣客運等,也都提供未滿12歲兒童半票優惠。就連華航也提供2歲以上未滿12足歲的孩童,搭機時可購買兒童票。
黃珊珊說,國內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目前僅剩北捷與高捷未提供兒童乘車優惠,北捷與貓纜也應比照辦理。
黃珊珊推估,去年全年使用國小數位學生證搭乘北捷共有236萬6440人次,共支付4858萬8889元,若採半價優惠,一年預算約2500萬。既然市府可花1.2億元讓學童喝牛奶,多「依法」投入2500萬元給兒童一個兒童節禮物並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