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斃救政府低民調?法界:應有明確的執行標準

法務部執行殺害前妻、幼女的李宏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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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檢察官、法官聞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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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同感、異口同聲地說:「顯然是救執政不力呀!」有法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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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四十二名死囚待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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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既然沒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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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死刑犯是否也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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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難杜「只是應付民意」的悠悠之口。 法界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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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執行死刑,正好印證先前外界猜測「換部長後、選舉之前」將槍斃死囚。我國已逾兩年沒執行死刑,廢死與反廢死的爭議不僅存在民間,連法界也有不同看法。凶手遭法院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卻遲遲不執行,成為民眾極度不信任司法的因素,但在總統蔡英文領銜召開的司改國是會議時,選擇避談死刑議題。這次槍斃的時間點恰逢南部水災、副總統陳建仁赴金門遊玩,加上政府施政滿意度民下探,法界認為很難不讓民眾質疑動機。曾列名十大槍擊要犯的「冷面殺手」劉煥榮,1993年遭槍決,赴死前他仰起頭對著親友和記者,舉臂高喊「中華民國萬歲」、「我對不起國家社會」,似無膽怯;但包括犯下白曉燕命案的陳進興,死前連最後的晚餐也吃不下,也有死囚嚇到尿失禁,顯見死刑仍有威嚇力。不過像是犯下八里「媽媽嘴」命案的謝依涵,高院更一審則稱「應揚棄」傳統刑法的報應思維、提供社會道德義憤出口的觀念,最高法院以更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檢察官上訴,謝女無期徒刑定讞。但這般廢死的理念非所有法官都能接受。有檢察官認為,若被告已窮盡救濟途徑,死刑已定讞,又無新事實、新證據能翻案或判決違背法令之虞,法務部只是依法執行。但有法官直言,台灣廢不廢死沒明朗化,最高法院經常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卻又不明示」,執政者不應欺害司法,一些廢除死刑的國家,多半數的民意其實是贊成死刑的,廢不廢死其實是政治問題,我國卻將球丟給司法。這名法官說,在有死刑的前提下,怎麼執行死刑也是一大問題,因為「執行沒有標準」,雖然每個個案情況不同,但若「異中求同」地探究,大家可能會問「為什麼是李宏基?只有李宏基該執行嗎?」;如果現在只是推出李當「政府有在執行死刑」的宣示,民眾不免懷疑政府是在忖度民意方向。另一名法官則認為,世界上多數國家都已廢除死刑,「偏偏與台灣關係深厚的美國、日本也都有死刑」,但像韓國雖沒有廢除死刑,已約廿年沒執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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