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鉅晶科技總裁張伊犁被控利用不知情的前行政院新聞局長趙怡等人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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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名人「背書」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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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金近四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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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名被害人血本無歸。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七年;二審時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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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改判四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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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上訴。
高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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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涉詐騙販售股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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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違反證交法,但追訴期已於二○○九年底完成,應改為免訴;考量她坦承犯行,且被害人多是股東及公司員工,非不特定大眾,改判四年。
判決指出,二○○○年二月,張伊犁和副總裁賴奐辰見筆記型電腦、液晶電視機等產品具龐大市場,謀議以玻璃基板(素玻璃)產業前景看好為由,遊說不知情的趙怡、律師吳玲華、前中國小姐凌蕙蕙等人共同籌組鉅晶公司。
兩人後來發現,必須投資龐大資金購買土地及設備建廠,還須仰賴國外技術移轉才能設廠製造,初期至少投入四十五億元,創業幾年內恐會虧損,卻仍對外宣稱鉅晶獲企業界挹注卅億元,並舉辦廿餘場說明會,勸誘民眾投資。
鉅晶從未正式營運,於二○○一年十一月惡性倒閉;兩人潛逃大陸,去年先後被遣返受審。賴奐辰全部認罪,日前被台北地院判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