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作品遭翻鑄 朱銘獲判賠1.2億

知名收藏家葉榮嘉與多家藝品公司及鑄銅廠負責人,

關鍵字排名

,擅自翻鑄朱銘雕塑作品222件。士林地院審結,

整合行銷公司

,依著作權法判決葉等8人有罪,

手機版網站

,另判決葉等3名被告應賠償朱銘1.2億餘元。日前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

平面設計

,葉榮嘉收藏朱銘「太極-單鞭下勢」、「太極-起式」等作品,

彰化旅遊遊覽車包車

,因資金需求而計畫拍賣真品變現,

台中關鍵字行銷

,但為滿足收藏朱銘作品私利,

文創產品設計

,竟在拍賣前透過藝術文物公司負責人施景文及鑄銅公司負責人童文意等人非法翻鑄。葉榮嘉於民國99至101年間,

品牌設計

,各以新台幣60萬元、180萬元代價,透過施景文、童文意等人,於大陸非法重製「太極-單鞭下勢」、「太極-起式」雕塑,並偽造保證書,葉男再將偽品贈送給客戶或自行收藏。童男另於98至103年間,自大陸輸入多件朱銘雕塑偽品後轉售。此外,施景文得知高健忠是朱銘美術館特約鑄銅廠負責人,且保有朱銘作品模具,另於99至102年間,委託高男翻鑄朱銘作品及偽造朱銘落款,施男再將複製品出售或贈送給葉榮嘉等收藏家。判決指出,葉榮嘉等人明知朱銘雕塑作品享譽國際,真品雕塑價值不菲,卻為圖不法利益,未經朱銘同意或授權即擅自重製,並佐以偽造的保證書,嚴重損害朱銘權益,所散布的偽品數量甚多,破壞台灣致力於智慧財產保護的國際聲譽。法官考量,葉榮嘉已賠償朱銘1000萬元並達成和解,判刑2年、緩刑5年,施景文判刑3年,高健忠判刑1年6月、緩刑4年,童文意判刑1年10月,其他4名被告分別判刑6月至1年6月不等,並宣告緩刑。朱銘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之訴,向葉榮嘉、施景文、童文意求償,法官審酌仿冒品交易價格,另扣除審理期間葉榮嘉已歸還11件真品及支付1000萬元支票,以葉等3人侵害朱銘著作權,判決共須賠償朱銘1億2090萬元。,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台中網頁設計
客製化網站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SEO
FB粉絲團經營
產品代銷
關鍵字優化
社群行銷達人
網路行銷
SEO優化
台中網路公司
排名系統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網路代銷公司
排名優化
專業網頁設計
網站租用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關鍵字如何操作
SEO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