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嬰入監「下下策」 與獄警淚別…3歲娃難承受

涉毒被判刑的陳姓女子(右)通緝期間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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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要帶未滿周歲的女兒入監服刑。 記者林保光/攝影 分享 facebook 高雄市陳姓女子涉毒品案遭判刑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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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到案服刑遭通緝;她前晚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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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沒錢繳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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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帶著五個月大的女兒一起入獄。高雄女子監獄依法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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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認為「這絕對是下下策」。陳女被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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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裡的女兒嚎啕大哭,警員不但充當臨時保母,還幫忙買日用品。陳女說,她早已沒母親,再娶的父親也已多年沒聯絡,雖然只被判四個月,但沒錢繳罰金,只好帶女兒進監獄。 高雄女子監獄副典獄長劉昕蓉說,依規定,女受刑人可帶未滿三歲子女入監,三歲後離監,由其他家屬或社會福利機構安置,但她認為「監獄是關大人的,犯錯的是大人,小孩沒錯,帶子女入監實在不妥。」劉昕蓉說,有些受刑人帶子女入監,卻把小孩當減輕工作的籌碼,小孩與獄警熟悉,滿三歲離監時,小孩與獄警淚眼相望,小小年紀要承受離別之苦,反而對小孩是傷害。警方調查,陳姓女子(卅七歲)涉毒品案,經台南地方法院判刑四月,可易科罰金,但她未報到服刑,去年三月被通緝;通緝期間,她與詹姓男子(卅六歲)在高雄市湖內區租屋同居,又涉毒品案經傳喚未到,今年三月再被台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她在通緝期間,生下女嬰。高雄市岡山警分局執行安居專案,溯源追查出詹、陳女涉嫌販毒,前晚追到兩人租屋處,搜出吸食器和海洛因。二人承認吸毒,強調因沒錢買奶粉、尿布,才把毒品轉賣給別人。警方將陳女解送歸案,隨即發監執行,毒品案也一併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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