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官陳鴻斌騒擾女助理再審改判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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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任法官。 記者蘇位榮/攝影 分享 facebook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被控對女助理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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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移送監察院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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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職務法庭前年判決免除陳法官職務;陳不服提再審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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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職務法庭昨認定陳雖對女助理言行不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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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被對方拒絕後即中止,事後還幫女助理找對象,可見他懸崖勒馬試圖彌補,改判裁罰陳一年法官薪水二百多萬元定讞。針對改判,法界人士感慨,全球都在反性騷擾之際,我專門處理法官不當行為的職務法庭作出這種判決,如何讓外界信服法官自律?在「新」職務法庭任陪席法官的謝靜慧也不滿改判,氣得昨晚正式向司法院請辭職務法庭法官。陳鴻斌已辦理退休,職務法庭雖改判,但已不可能回任法官。他先前被免職,退休只能領一般公務員退休金每月六萬多元,這次職務法庭改判罰薪,陳可以退休法官身分領取退休金,每月近十八萬元。陳鴻斌被控自二○一二年,以「祈禱、感動」等藉口,多次要求女助理握手、擁抱,並表示有他的支持,續聘助理應無問題。女方為讓陳支持續聘,多以討好態度回應。陳在助理續聘審核會議前一天,稱妻子帶女兒回娘家「當天晚上free」,邀女方到政大河堤散步,涉嫌趁機強吻;陳還曾在辦公室糾纏女助理,並暗示對方只能和他來往,不可和別人交往。女助理事後在臉書抒發心情,同事向法院反映,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陳言行不檢、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移送,職務法庭以違反法官法,判免除陳法官職務,改任其他職務。陳不服提出再審,新的職務法庭以當初陪席法官黃國忠應迴避未迴避為由,裁准重新審理。據指出,當初黃國忠就曾自請迴避,職務法庭內部討論時,包括昨天作出改判的審判長等人都認同不需要,沒想到後來竟以此推翻原判決。陳鴻斌原本被認定涉及八件騷擾案,新的職務法庭認定其中五件只是言行不檢,不予懲戒;至於構成懲戒的三件騷擾案,程度尚輕且與審判無關,並以女方承認陳事後要介紹老師讓她認識,認為陳懸崖勒馬,還幫忙找對象,有反躬自省。新的職務法庭以陳鴻斌任法官近卅年,考績只三年獲乙等,素行尚佳,無必要剝奪法官身分,罰款月俸一年(約兩百萬)足資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