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加強取締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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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駕駛人酒測拒測卻日漸增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根據警政署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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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八月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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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酒駕達四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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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月約五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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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估今年可能與去年相差不遠,都落在六萬件上下。而至七月止,因酒駕肇事導致當場死亡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者有四十人以及三千多人受傷,但在警政署公布的資料中,無法得知超過二十四小時仍不治的人數以及受傷害的程度。另以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的統計,若採計事故發生後三十日內死亡的人數,則更凸顯酒駕肇事的嚴重性。日前又有優秀學子受酒駕牽累,不幸發生意外喪命。酒駕行為之所以惡劣,是因酒駕都是可自我選擇的原因行為,卻讓自己陷入低度判斷力的狀態,而許多時候都是駕駛自以為不受酒精影響,但在自以為是的判斷時,其實已受到酒精的影響。再者,酒駕經常有不可預期的駕駛行為,其他用路人難以即時反應及防衛。 既然禁止酒後駕車已是普世價值,政府也對國人宣稱酒駕零容忍,但根據報導,以台北市為例,駕駛人酒測拒測比例日漸增加,疑有酒駕之駕駛人寧可接受行政裁罰九萬元,也認為比被刑事訴追的成本要來得低。因此在嚇阻力及公民素養低落的情況下,對於這類輕忽的駕駛行為,應再予以提高行為成本,至少還要再次調高保費比例及拒測罰鍰。同時,應在保險證上註記酒駕次數,並發放「酒後不開車」之警示貼紙,若貼於車上顯目之處,則直到次年度都不再發生時,即可調降保費,以期有後車當戒之作用,並對於多次累犯者公開照片、姓名、居住地等資料,以便提醒用路人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