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將在102年元月起執行!台中市政府農業局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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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符合83至92年基期年農田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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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02年1月1日至1月3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休耕轉作。
農業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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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實施期間從102年1月至1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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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每年可休耕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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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期作種植轉(契)作作物給予補貼,即將休耕給付經費轉為轉(契)作補貼,鼓勵連休農地主自行復耕一期作,或租給他人耕作。
推廣種植轉(契)作作物有進口替代:如硬質玉米、小麥、青割玉米、牧草、釀酒高粱、原料甘蔗、飼料甘藷及短期經濟林等。
外銷潛力:如毛豆、胡蘿蔔、結球萵苣等。有機作物:驗證初期(前3年)給予加強輔導。
復耕轉作地區特產每公頃補貼2.4萬元,農糧署核定本市轉作地區特產共56項:薏苡、食用玉米、落花生、甘藷、樹豆、芝麻、山藥、食用甘蔗、通天草(九尾草)、蒟蒻(魔芋)、馬鈴薯、羅勒(九層塔)、朝鮮草、百慕達草、假儉草、蘆筍、韭菜、西瓜、洋香瓜、香瓜、草莓、洋蔥、蘿蔔、茭白筍、食用番茄、大蒜(蒜頭)、青蔥、芋頭、薑、蓮藕(子)、蕹菜(籽)(水蕹菜)、莧菜、隼人瓜(龍鬚菜)、胡瓜、越瓜、冬瓜、苦瓜、茄子、豌豆、辣椒、南瓜、扁蒲、絲瓜、黃秋葵、菱角、四季豆(敏豆)、胡蘿蔔、地毯草、青蒜、莞荽、芥藍、山蕨、格蘭芽菜、過溝山蕨、紫蘇、萵苣等。
除了以上轉(契)作作物給予補貼外,小地主大佃農輔導措施、離農獎勵措施等,詳情可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活化農地專區網站查詢,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015-158活化休耕田諮詢專線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