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大生使用網路通訊軟體搭訕辣妹女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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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講了3、4分鐘;等與陳完成性行為,兩人手牽手離開旅館,事後女大生對陳提告強制性交,新北地檢署今天處分不起訴。不起訴指出,去年中,18歲陳姓男大生使用「Beetlak」通訊軟體在網路搭訕一名年紀相仿、外型亮眼的女大生,兩人相談甚歡,相約夜間到新北市樹林區的旅館見面;等兩人發生性行為後,女生報警提告表示只是同意跟陳見面聊天,陳卻在房間強行壓制她,性侵得逞,讓她身心受創。檢警偵訊時,陳喊冤表示當時兩人互看對眼、感覺不錯,自然而然發生性行為;期間因房間停電,打給總機,旅館人員還進去維修,當時女生並未呼救、也沒有異狀。陳表示跟女生性行為過程中,還有一名男生打給她,對方詢問「人在哪裡」,女生僅表示跟朋友在一起,跟對方聊了3、4分鐘後掛斷電話;兩人完成性行為還是手牽手離開旅館,他沒有性侵女生,認為雙方是「一夜情」。檢方調閱旅館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確實是手牽手走進旅館、手牽手離開,當時旅館人員確實有進去解決停電問題,女生男友也有致電給她,女生都沒有呼救、神情口氣正常,認定全案僅有女生單一指述,陳姓男大生罪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