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個資法擋反蒐證? 法務部承諾檢討

警察執勤時,

冷凍設備

,民眾不得自行錄音、錄影「反蒐證」?民進黨立委吳宜臻指出,

屏東打掃

,法務部去年九月發出一張解釋函令,

翻譯 達人

,引用個資法概念,

雜誌攝影

,認為警察可主張隱私權,

金屬銘版印刷

,制止民眾反蒐證。她要求法務部撤回此函文,

金屬銘版印刷

,法務部則承諾在十天內完成檢討。
吳宜臻昨天舉行記者會表示,

中醫減肥

,警察執行公務,是代表政府行使職權,但法務部卻又認為員警是一般人,適用個資法範圍,顯然是兩套標準;若警察執法過當,人民又不能反蒐證以自保,「難道我們要倒退回警察國家?」
吳宜臻說,函文寫「民眾如未獲同意擅自錄音、錄影,司法警察人員得視情節加以制止,如涉有妨害公務罪嫌者,並得依法究辦」。但妨害公務罪的構成要件,是「施強暴脅迫」,民眾錄音錄影怎會構成「施強暴脅迫」?
警政署督察室組長黃國珍表示,法務部函釋本意應是秉於偵查不公開原則,限制民眾在派出所做筆錄時錄音、錄影,但卻有基層員警誤解,擴大引用到室外的交通稽查等;他為此公文造成紛擾表示歉意。他指出,若民眾在公開場合未涉及妨害公務,或對執勤員警暴力相向,不會拒絕民眾攝影。,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排名系統
產品代銷
台中網路公司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網路行銷
網路行銷達人
購物網站租用
網頁設計
自然排序
主機代管
台中網頁設計
網路代銷公司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SEO優化
網站租用
專營FB粉絲團
台中行銷達人
漸進式排名
排名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